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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叶市监罚字[2021]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加工使用无中文标签肉类制品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