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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县运简罚决字[2019]第3306245119000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8
    决定机关 新昌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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