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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公(马)行罚决字[2021]00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6月2日,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公司招聘保安员陈*彪实从事悦贤府小区的夜班保安服务工作,但陈*彪入职期间未办理保安证,后于2021年1月13日10时20分许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4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马山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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