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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高市监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罚款0.18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武慧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