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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发)应急罚〔2020〕2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天津信特恩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行为责令改正,同时合并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八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玄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