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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德盛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67****95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1执11482号
    案号 (2020)粤1971执恢103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17
    发布日期 2020-07-1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195624390】。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1971民初795号民事调解书一、原告与被告共同确认,被告拖欠原告货款159000元。二、对于上述货款原告与被告同意,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以了结双方关于本案的纠纷,具体付款方式为:1.2019年3月25日前向原告支付19000元。2.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每月25日向原告支付1000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账户名:赵恒良,账户号码:622848060382323321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大岭山支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若被告对欠款未按期履行或履行不足的,原告有权宣告案涉所有欠款提前到期,就尚欠的本金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五、本案收取受理费2381.21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2020年5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本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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