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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沧处〔2021〕130984210002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4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