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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盐市监处罚〔2021〕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1
    决定机关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