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原净化支行客户经理范金宝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对原董事长王建中、行长王建军、原净化支行行长侯安晶取消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对原监事长孟勤平、副行长郑有鹏、雷向民、原净化支行副行长郭林、客户经理胡向勇、原信贷部科长师光勇、人力资源管理部闫永光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5 |
决定机关 | 晋中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贾永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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