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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6月,该行发放某个人贷款后,未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部分资金违规用于证券交易。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欧阳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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