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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北特质罚[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部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逾期未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3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1
    决定机关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