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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杭富公路罚〔2020〕0601007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良兄物流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8月3日17时21分,杭州市富阳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在320国道地铁五标对车号为浙A2S118的载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引导该车到320国道富阳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60.00吨,所载货物为水稳料,从320国道地铁五标到高桥。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之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9.00吨。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4
    决定机关 富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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