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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综执罚字〔2020〕第831201200529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良兄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未进行覆盖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4月23日11时20分,我局龙门中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良兄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工程车辆在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新中线中埠村路段运输散装货物。经检查发现,运载的货物为石料,运输车辆为陕汽牌SX3310MB406重型自卸货车,车牌为浙A1U353,驾驶员为徐展妙,当事人未对运载的散装货物完全覆盖,现场无抛洒滴漏情况。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未进行覆盖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