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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202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315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328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1
    决定机关 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建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