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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市监处(2021)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34元;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8
    决定机关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