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淳市管(稽)罚处字〔2019〕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改正收费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没款壹万零陆佰肆拾元整(¥1064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14 |
决定机关 |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方才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