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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庆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80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0
    决定机关 大庆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建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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