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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黄)安监罚当〔2019〕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市瑞科特光电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8
    决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