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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农(农药)罚【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劣质农药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劣质农药72瓶;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5
    决定机关 大姚县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