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金粮源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5010078****6485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026民初2658号 |
| 案号 | (2019)冀1026执860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 发布日期 | 2019-09-09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河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新疆金粮源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培正货款30677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306776元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自2016年11月16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51元,由被告新疆金粮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垫付,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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