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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公(驿)行罚决字[2020]003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万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自2020年1月1日起,绍兴万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存在无专职安保人员,未落实巡查制度。后于2020年3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9
    决定机关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驿亭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