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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武市监稽罚〔202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1件不合格的皮衣;2、没收违法所得479333.64元;3、罚款1014885.71元。罚没款合计1494219.3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8
    决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