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罚处〔2021〕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标注有“JACK&JONES”的上衣1981件,标注有“JACK&JONES”的裤子1751件,标注有“SELECTED”字样的上衣52件,标注有“VEROMODA”字样的上衣195件;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宋树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