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地税稽罚〔2018〕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胜达双灯纸业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企业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未扣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33.79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6-25 |
决定机关 | 区财政局(地税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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