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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卫职当罚〔2020〕第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无锡权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并责令12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9
    决定机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