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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东市监处字〔2020〕4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公示企业年度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8
    决定机关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