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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枣市中市监药罚字〔2019〕 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业整顿;2、罚款2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5
    决定机关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