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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20]329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取得第三方宿迁汪尚建材有限公司虚开的3份普通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元)税额(元)价税合计(元)13200171320418081482018/1/2267315.532019.4769335.0023200171320418081492018/1/2268008.932040.2770049.2033200171320418081472018/1/2269238.832077.1771316.00合计204563.296136.91210700.2你单位取得第三方温州震鑫建材有限公司虚开的3份普通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元)税额(元)价税合计(元)133001800104951389392019/1/18995145.6329854.371025000.00233001800104951389402019/1/18994271.8429828.161024100.00333001800104951389412019/1/18996990.2929909.711026900.00433001800104951389422019/1/18994951.4629848.541024800.00533001800104951389432019/1/18997640.7829929.221027570.00合计4979000.00149370.005128370.00上述6份发票已于当年入账并作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处少缴税款60%的罚款,计31605.0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9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