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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8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2021年07月19日17时18分,当事人浙江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四号区块)—和合公寓等老旧小区新民街出入口车行道上有车轮泥印污染路面,车辆出入工地未对轮胎冲洗干净导致车辆带泥行驶,造成路面污染,污染呈点状和带状分布,面积无法测量,污染位置为当事人门前三包责任区。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保持责任区清洁,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