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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静市监案处字〔2016〕第0602016137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味露牌鱼露伍瓶;二、罚款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1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艳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