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静市监案处字〔2016〕第0602016137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味露牌鱼露伍瓶;二、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21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艳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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