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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市欧亚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连路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1561840
    执行依据文号 (2005)宁裁字第543-07号裁决书
    案号 (2007)徐执字第0021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7-07-23
    发布日期 2015-09-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欧亚服饰公司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大众书局公司支付拖欠租金人民币116438元和物业管理费人民币6000元,合计人民币122438元。 (二)被申请人欧亚服饰公司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大众书局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0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362元,由被申请人欧亚服饰公司承担。申请人大众书局公司已预交全部仲裁费用,欧亚服饰公司应将该费用与上述第一、二项裁决中的款项一并支付给大众书局公司。 本裁决为终审裁决,自裁决书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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