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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2021﹞03-1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2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北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