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金松鸿利物流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冶文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079978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825民初1624号 |
案号 | (2018)冀0825执恢28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4-25 |
发布日期 | 2018-05-02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承德金松鸿利物流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于2016年10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被告林桂敏拖欠工资36188.17元。 二、被告林桂敏放弃仲裁裁决书中裁决的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放假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等请求。 三、被告林桂敏如在公司有借款,原告凭林桂敏出具的欠条从给付工资中扣除。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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