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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上公(南)行罚决字[2019]5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蛋壳(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3月04日晚,民警在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城市家园9幢1单元201室进行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该房屋出租人蛋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其租客靳小虎(男,412728********5510)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罚没款账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5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南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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