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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50057****828Q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6900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278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9-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结欠原告江苏普格机械有限公司货款2894571.2元。原告江苏普格机械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共同支付100万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共同支付100万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共同支付894571.2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4978.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978.5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9989.25元。被告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2019年9月30日前直接支付原告。三、如被告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按照总欠款2894571.2元,以及以总欠款2894571.2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的违约金,再加上诉讼费19978.5元,扣除被告已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3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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