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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运政罚〔2020〕02J3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9日10时15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老330国道十二里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KG119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张伟明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伟明驾驶浙KG1199普通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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