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字〔2020〕第58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限期30日内办理企业住所变更登记;2、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6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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