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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秦银监罚决字〔2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掩盖信贷风险,以贷收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30
    决定机关 秦皇岛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宋建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