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镇运罚决字[2017] 第3302115117000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博田玻璃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02月27日13时49分,冯恒受宁波博田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到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办理浙B.H9338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经核查,发现当事人宁波博田玻璃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营运证年审记录都至2017年01月止有效,截止到2017年02月27日现已超期。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7 |
决定机关 | 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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