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余建罚字[2017]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余杭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余建罚字〔2017〕11-1号 当事人:杭州余杭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樊红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5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樊红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