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荣昌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666****964D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4民初34718号
    案号 (2021)粤0604执2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5-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市荣昌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746635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业间全国银行业同期流动贷款利率,从2019年7月20日起计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简建华对被告佛山市荣昌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佛山市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336元,财产保全费4288元,合计15624元,由被告佛山市荣昌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建华连带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