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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保处〔2021〕130608210006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9
    决定机关 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宋会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