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饶广信市监稽特处罚〔202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使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的乘客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和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07 |
决定机关 | 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