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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371724202100443
    违法行为类型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09
    决定机关 菏泽市巨野县交通运输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