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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市监处字〔2019〕1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4
    决定机关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蔡运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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