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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梁(消)行罚决字[2020]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为0,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无锡市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