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费金融进件可用性提高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339593.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965840A 公开(公告)日 2021-06-15
申请公布号 CN112965840A 申请公布日 2021-06-15
分类号 G06F9/54(2006.01)I;G06F21/62(2013.01)I;G06Q40/02(2012.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刘世杰;徐晓;王凌霄;魏国;毛文龙 申请(专利权)人 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郑州知一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刘彩霞
地址 450000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99号万众大厦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消费金融进件可用性提高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先判断核心服务是否可用,若核心服务不可用,则调用预先设置的第三方数据认证服务,并将用户数据发送给第三方数据认证服务,由第三方数据认证服务进行用户数据认证。因此,本发明提供的消费金融进件可用性提高方法中,先判断核心服务是否可用,若核心服务不可用,则调用预先设置的第三方数据认证服务,将用户数据发送给第三方数据认证服务,由第三方数据认证服务代理核心服务进行用户数据认证,防止用户无法正常进行申请消费金融流程,而且,能够实现用户无感知地进行后续流程,避免影响用户体验,防止用户流失,以及防止影响金融数据进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