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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罚运罚决字[2019]第3307835119100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阳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8月27日15时51分,东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张晓明执法证号33070806、李俊执法证号33070127接到金华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发现浙G.69718客车有违法嫌疑,经询问后发现:东阳市惠民公交交通有限公司浙G69718客车在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5日期间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中超速行驶达86次。该监控人员对驾驶员未落实专题教育及处罚措施。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8
    决定机关 东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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