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宛区建质安罚决字(2017)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0
    决定机关 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