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杨市监案处字〔2017〕第1002017104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91543.19元;罚款3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2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邵树亭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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